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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经国投深圳私募6宗违法两任法定代表人遭

来源:财产管理 时间:2025/3/27
来源:中国经济网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2日讯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网站昨日公布的三篇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显示,中经国投金融控股(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经国投”)在私募基金产品募集与管理过程中,存在部分私募基金募集完成后未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备案手续、向非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向投资者承诺本金不受损失或最低收益、未对投资者进行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的评估、未对自行销售的私募基金产品进行风险评级等情形。上述行为分别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第一款、第十一条第一款及第十二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和第十七条的相关规定。当事人任文明于年12月25日至年1月21日、年8月8日至今任中经国投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对公司相关行为负有直接责任;当事人张超于年1月22日至年8月7日任中经国投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对公司相关行为负有直接责任。深圳证监局认为,鉴于中经国投存在违反私募基金不得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和不得向非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等监管底线行为,且与相关关联方存在异常资金往来,违法违规行为情节恶劣,社会危害性较大,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现依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决定对中经国投作出如下行政监管措施决定:通过深圳证监局官方网站、深圳市投资基金同业公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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