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老伯退休前是一位知识分子,每月都有1万多丰厚的退休金。
为了管理好这笔退休财产,他委托有理财经验的小女婿代为打理。基本上,在每期理财到账后,小女婿都会及时向岳父通报收益,并在征得其同意后才进行下一轮理财投资。
然后,突然有一天,父亲在家族群里宣布,由大儿子“接管”他的理财账户,让女婿把账号密码告诉儿子。
一年不到,王老伯就因病离世了,离世前没有留下只字片语。处理完后事后,五个子女开始清点父亲留下的存款,他们惊讶的发现,由大儿子“管理”的父亲账号,居然只剩下几块钱!而在之前,小女婿移交账户时,光理财结余就有W!仅仅一年不到的时间,钱都到哪里去了呢?
大家都要大哥给个解释,然而,母亲却站出来了,她说自己和去世的父亲都已经决定将钱留给大儿子。
这一说法一下子就“炸了锅”。
“父亲什么时候作出这样的决定的?我们怎么不知道?”
“管是管,送是送,说好的管理怎么变成送了?”
不服气的子女们将大哥和母亲告上了法院,要求依法分割父亲留下的遗产。那么法院会如何审理这起纠纷呢?
法院认为,遗赠作为民事法律行为的一种,需要有明确的意思表示方才发生法律效力。
本案中,大哥没有拿出充分证据证明父母已共同作出过赠与的意思表示。
尽管母亲认可将全部财产赠与大哥是夫妻俩的共同意思,但是作为W的大额财产赠与,母亲这方未能就夫妻两人相互沟通意见以及对外作出赠与意思拿出有力的证据。因此,被告主张W系遗赠财产的证据不足。
另外,两被告在法庭上也无法解释夫妻二人将全部财产赠与一个子女的合理动因。
据此,法院判决,W财产系父亲生前委托大哥“管理”而并非“赠予”。
该部分财产的一半依照法定继承,由母亲和五个子女进行均分,另一半根据母亲当庭意思表示,归大哥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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