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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权案例困惑之四股东的过度支配与

来源:财产管理 时间:2024/9/20

疫情在第三个年头进入了新常态,回想年初疫情刚开始的时候,人们在对新冠病毒的一无所知和恐惧中迎来了庚子鼠年新春。当年本要席卷新春电影市场的贺岁档电影《囧妈》在疫情中率先采用了线上首映的方式,一度获赞无数。

电影中徐峥扮演的小老板徐伊万事业、家庭遭遇双危机,本要去美国的他因护照在妈妈卢小花手上,意外和妈妈坐上了开往俄罗斯莫斯科的火车。旅途中,徐和母亲发生激烈冲突,囧事连连。

徐伊万的母亲唠叨如所有人的妈妈,她婚姻不幸,自恃清高,对儿子控制欲很强,“孜孜不倦”地想要把丈夫和儿子改造成她认为完美的人。

喜剧中被过度控制的儿子最终迎来了完美结局,但实践中却并不是如此,妈宝男们往往不得不面对无法自立的人生和无法离开的妈妈。

在商业生态中,有些公司也像妈宝男一样无法长大,无法自立。但和人不一样的是,坏结果不仅仅是对这个“孩子”的,很多情况下坏的结果实际是让和这类公司做生意的伙伴承担了——和“妈宝公司”做生意的公司很多血本无归,但其实他们最初也只是冲着这些“妈宝公司”的“妈妈”去的。

比如很多大集团下面子公司众多,和他们做生意总感觉更靠谱,但这些子公司从人员、财产到日常管理无不受集团公司控制,这种情况下,一旦子公司出现债务问题,集团公司是不是应当对这些子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呢?还是可以依据公司股东有限责任,不管不顾呢?

一、何为对公司的过度支配和控制

如之前的案例,关于对子公司的过度控制等,法律和司法解释并没有明确规定,相关的认定标准仅仅存在于最高人民法院的会议纪要中:

公司控制股东对公司过度支配与控制,操纵公司的决策过程,使公司完全丧失独立性,沦为控制股东的工具或躯壳,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应当否认公司人格,由滥用控制权的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实践中常见的情形包括:

公司控制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控制多个子公司或关联公司,滥用控制权使这些公司财产边界不清、财务混同,利益相互输送,丧失人格独立性,最终沦为控制股东逃避债务、非法经营,甚至违法犯罪工具的,可以综合案件事实,否认子公司或者关联公司法人人格,判令承担连带责任。

二、那个被认定过度控制的股东

刘某为邓老板饭店供货,他们之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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