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巴韦林
药理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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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病毒药。
贮藏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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遮光,密闭,在干燥处保存。
适应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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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于呼吸道合胞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肺炎与支气管炎,皮肤疱疹病毒感染。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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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定期进行血常规(血红蛋白水平、白细胞计数、血小板计数)、血液生化(肝功能、TSH)检查,尤其血红蛋白检查(包括在开始前、治疗第2周、第4周)。对可能怀孕妇女每月进行怀孕测试。
2、严重贫血患者慎用,有地中海贫血、镰刀细胞性贫血患者不推荐使用利巴韦林。有胰腺炎症状或明确有胰腺炎患者不可使用利巴韦林。具有心脏病史或明显心脏病症状患者不可使用利巴韦林。如使用利巴韦林出现任何心脏病恶化症状,应立即停药给予相应治疗。
3、肝肾功能异常者慎用。肌酐清除率50ml/min的患者,不推荐使用利巴韦林。
4、利巴韦林对诊断有一定干扰,可引起血胆红素增高(可高达25%),大剂量可引起血红蛋白降低。
5、尽早用药,呼吸道合胞病毒性肺炎病初3日内给药,利巴韦林不宜用于未经实验室确诊为呼吸道合胞病毒感染的患者。
6、长期或大量应用本品,对肝功能、造血系统有不良影响。
用法与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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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巴韦林片,口服。
1、病毒性呼吸道感染:
成人一次0.15g。一日3次,疗程7天。
2、皮肤疱疹病毒感染:
成人一次0.3g,一日3次,疗程7天。
3、小儿每日按体重10mg/kg,分4次服用,疗程7天。6岁以下小儿口服剂量未定。
利巴韦林注射液,用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稀释成每1ml含1mg的溶液后静脉缓慢滴注。
1、成人一次0.5g,一日2次,小儿按体重一日10~15mg/kg,分2次给药。每次滴注20分钟以上,疗程3~7日。
禁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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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本品中任何成分过敏者禁用。
2、孕妇禁用。
3、禁用于有自身免疫性肝炎患者。
特殊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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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本品有较强的致畸作用,家兔日剂量1mg/kg即引起胚胎损害,故禁用于孕妇和有可能怀孕的妇女(本品在体内消除很慢,停药后4周尚不能完全自体内清除)。
(2)少量药物由乳汁排泄,且对母子二代动物均具毒性,所以哺乳期妇女在用药期间需暂停哺乳,乳汁也应丢弃。因为哺乳期妇女呼吸道合胞病毒感染具自限性,故本品不用于此种病例。
2、儿童用药:
目前尚缺乏详细的研究资料。
3、老年用药:
尚未进行充分的65岁以上老年患者临床研究。在老年患者中使用利巴韦林发生贫血的可能性大于年轻患者,老年人肾功能多有下降,容易导致蓄积,不推荐老年患者服用利巴韦林。
药物相互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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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品与齐多夫定同用时有拮抗作用,因本品可抑制齐多夫定转变成活性型的磷酸齐多夫定。
不良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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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的不良反应有贫血、乏力等,停药后即消失。较少见的不良反应有疲倦、头痛、失眠、食欲减退、恶心、呕吐、轻度腹泻、便秘等,并可致红细胞、白细胞及血红蛋白下降。
药物过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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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剂量可致心脏损害,对有呼吸道疾病患者(慢性阻塞性肺病或哮喘患者)可导致呼吸困难、胸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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