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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税法下税收民事司法丨跟税务会计财务

来源:财产管理 时间:2024/1/14
我国新税法下税收民事司法丨跟税务、会计、财务专家系统深入高效学真正管用的知识

税收债权的重要保护制度:

(一)税收优先权

税收具有优先权。

按照民法对优先权的定义,税收优先权是指当国家征税的权力与其他债权同时存在时,税款的征收原则上应优先于其他债权。

《税收征管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税务机关征收税款,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纳税人欠缴的税款发生在纳税人以其财产设定抵押、质押或者纳税人的财产被留置之前的,税收应当先于抵押权、质权、留置权执行。纳税人欠缴税款,同时又被行政机关决定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税收优先于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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