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苏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公开表显示,泰康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副总经理被罚。
泰康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未严格按照公司制度对合作渠道产品销售页面进行审核和自查,未按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一百七十条,《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五十五条、第六十九条,《财产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年)第二十七条,对其警告并处罚款11万元。
泰康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互联网事业部总经理方远近对泰康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未按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负有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一百七十一条,《财产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年)第二十七条,对其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
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苏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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