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一次性定额救助和重特大疾病救助开始了。
一次性定额救助: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和重病患者在年度内患病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精准扶贫医疗叠加保险等报销后,家庭承担目录内个人负担的费用仍有困难的,可于年3月底前向平和医保管理部申请一年一次性定额救助。
重特大疾病救助:对患重特大疾病(恶性肿瘤、尿毒症、器官移植抗排异反应、重性精神病、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7大种病种)的医疗救助对象,在年度内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精准扶贫医疗叠加保险等报销及其他社会救助后,剩余目录内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先由其个人支付,对发生高额医疗费用、超过家庭承受能力、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
可于年3月底前向平和医保管理部申请一年一次性定额救助。(每人每年只能申请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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