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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闻客户端记者吴慧慧通讯员游蓓蕾
图片来源于网络
被执行人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财产无法执行,不仅让申请人遭受损失,也一直是法院执行工作中令人头疼的问题。3月20日,青田县人民法院的执行干警开拓思路,用“以租代执”的方法,有效推进了申请人与青田某阀门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周某的追索劳动报酬纠纷系列案件的执行,保障了农民工群体的利益。
据了解,这家被执行的阀门厂位于青田县东源镇,是被执行人周某的个人独资企业,厂里共有14名工人,均来自青田偏远乡下与外地,家庭条件困难。
年年初,因为市场变化,再加上周某经营不善,公司出现资金周转困难。为了维持阀门厂运转,周某以每月只发放部分生活费的方式,拖欠14名工人工资合计25万余元,后为躲避债务选择跑路。
周某的跑路,给了工人们一个巨大的打击,不仅丢了工作,一年的辛苦付出也拿不到应有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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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多方投诉无果后,年1月,14名工人将周某起诉到法院,并在判决后申请强制执行。
但是,青田法院执行干警穷尽各种手段,却一直找不到周某,也没有查到其名下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干警只能从阀门厂的资产下手,想通过拍卖厂房,帮助工人们追回工资。周某跑路后,其经营的阀门厂也已停产,只剩下一座厂房和里面的机器设备。
更让执行干警意外的是,周某的厂房多年来一直没有办理审批手续,暂时无法进行拍卖,厂房内的机械设备也已经老旧根本不值钱。
两条执行的路子都被堵死,执行干警的心一下子凉了半截。“你们法院肯定有办法的,只要去查怎么会查不到呢?”一边是急切想拿回血汗钱的工人,另一边是厂房等资产无法执行,执行干警心急如焚。
在一次会议上,一名执行干警突然想到,是否可以通过指定代管人先暂时将厂房运作起来。确定方案可行后,几名执行干警马上行动起来,在多方调查询问下,执行干警了解到周某的一名亲戚虽无法联系周某,但仍持有厂房钥匙。、
帮农民工讨回工资
执行干警综合考虑该系列案的实际情况,多方协商沟通,最终决定指定该名亲戚作为财产管理人,并允许其暂时与第三人签订短期的租赁合同,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没几日,就有一位同样做阀门生意的老板和周某的亲戚签订租赁协议,以8万元每年的价格承租厂房,并一次性支付了半年租金。
青田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将租金作为执行到位的执行款优先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14名申请人分别领到一部分款项,共计4万元。
“之前还误会你们了,谢谢你们还不计前嫌这么辛苦帮助我们拿回工资。”拿到被拖欠的工资,工人们连连向执行干警道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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