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
要
通
知
关于做好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费用补助工作的通知
根据《武威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办法实施细则》(武人社发〔〕号)精神,为切实减轻部分特殊疾病参保患者门诊医疗费用负担,认真做好我区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费用补助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补助对象
已参加我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
二、补助范围
凡患有下列20种疾病,且符合《武威市市直单位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疾病门诊治疗病种诊断标准》的参保人员可享受特殊疾病门诊费用补助:
(一)重特大疾病(5种):(1)恶性肿瘤(含白血病);(2)慢性肾功能衰竭腹膜透析、血液透析;(3)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4)心脏瓣膜置换抗凝治疗;(5)急性心肌梗塞介入治疗术后。
(二)普通病种(15种):(1)肺源性心脏病;(2)慢性肾功能衰竭非透析阶段;(3)糖尿病伴并发症;(4)原发性高血压病(II级及以上);(5)慢性活动性肝炎(含乙型、丙型肝炎的干扰素治疗)、肝硬化(失代偿期);(6)类风湿性关节炎;(7)支气管哮喘;(8)脑梗塞、脑出血恢复期;(9)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10)血友病;(11)重症帕金森氏病;(12)强直性脊柱炎;(13)重型系统性红斑狼疮;(14)癫痫;(15)精神分裂症、心境障碍(抑郁躁狂症)、偏执性精神障碍。
三、补助标准
确定为享受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费补助的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门诊医疗费,从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中支付。
(一)参保人员患有恶性肿瘤(含白血病)、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心脏瓣膜置换抗凝治疗、急性心肌梗塞介入治疗术后4种重特大疾病的门诊治疗费用,按70%的比例给予补助,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元,补助期限为3年。(二)根据武医保发[]24号精神,参保人员患有慢性肾功能衰竭腹膜透析、血液透析患者按照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在职人员90%、退休人员95%的比例进行报销。每人每年累计报销封顶线为9万元(包括:透析治疗,透析期间的相关治疗、相关检查费用),补助期限为3年。(三)参保人员患有糖尿病伴并发症、原发性高血压等其它15种普通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费用,按每人每年元(含正常个人账户)标准给予补助,先划拨个人账户,年底前补足差额部分,年末余额结转下年继续使用,补助期限为2年。四、申报资料
1、《凉州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费补助申请表》;2、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近两年内住院病历(包含检查、化验资料、诊断证明、出院证明等资料);3、身份证或社保卡复印件;4、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二张。
五、受理方式
在疫情期间,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参保人员可通过以下方式提交资料。
(一)参保人员可通过工作单位申报。由单位审核受理(凉州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费补助申请表、病历首页、出院证明)签署意见后加盖公章,汇总后统一提交区医保局审核受理。(二)灵活就业参保人员由本人或代办人持相关资料到区医保局登记受理。(三)对异地参保人员申请享受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费补助可用邮寄形式办理业务,可通过公布的电话,咨询好所需资料、发单位地址后,允许申请人通过快递模式提交材料。(四)特殊情况可通过电话预约窗口办理。六、申报时限
年度申请享受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费补助申报工作在年3月15日开始,至年4月15日截止,逾期不予办理。
七、申报确认
(一)新申报人员
根据《武威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疾病门诊治疗病种诊断标准》的相关规定,由区医保局组织医学专家对年新申报人员进行复查确认,对确认的符合办理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凭本人身份证到区医保局办理登记手续,领取《凉州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疾病门诊就医证》。
(二)已享受人员
对待遇期满的复审人员,经复审病情痊愈且临床指征消失的,不再继续享受门诊医疗费补助;、.年度已确定享受15种普通病种和年度已确定享受5种重特大疾病的人员,需按规定进行复审,不参加复审者将自动取消特殊疾病门诊费用补助享受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继续享受门诊医疗费用补助。
下列人员不再进行复审:
1、恶性肿瘤(含白血病)、慢性肾功能衰竭腹膜透析或血液透析、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心脏瓣膜置换抗凝治疗、急性心肌梗塞介入治疗术后患者连续两次复查合格的;
2、其他15种特殊疾病患者连续三次复查合格的;
3.满70周岁以上人员不再进行复查。
(三)复查时间
新申请人员复查和已享受人员复审的具体时间和相关事宜以电话通知为准(若有联系电话变动者,请及时到区医保局更改)。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实施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补助是解决参保职工看病难、看病贵的重大民生工程。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此项工作的重要性,要加强组织领导,确定专人负责,明确工作职责,把此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将政策精神传达到每个参保职工身边。申报工作将于4月15日截止,各单位、街道、社区要立即通知符合条件的参保职工(包括退休人员)按要求准备相关资料,及时申报,过期不予受理。因单位宣传不到位等原因造成参保职工未能享受此项政策待遇的一切不良后果,由参保职工所在单位负责。(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舆论氛围。各单位、镇、街道办事处、社区要加大宣传力度,深入开展此项政策的宣传和舆论引导,通过张贴通知、印发宣传材料、悬挂横幅标语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让每个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都能享受到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补助,确保此项惠民政策落实到位。
联系-6168019-
受理地点:凉州区医保局服务大厅21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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