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生活中总是出现欠债不还的人
有的是借多还少
有的是久拖不还
更有甚者,找不到人,玩失踪
为躲债玩失踪
可能会“被失踪”
甚至“被死亡”哦!
Q
欠钱的人跑了也联系不上怎么办?
1.诉前财产保全。建议当事人先查对方的财产,如果有房产或车子等资产在欠债人的名下,可先向法院提起诉前财产保全。
2.到法院起诉还款。对方欠钱不还找不到人的,如果有明确的被告,居住地址,联系方式法院就可以受理。
3.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债务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4.尽量查询到债务共同偿还或者连带偿还责任人。
法“晋”人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十条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第四十二条失踪人的财产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代管。代管有争议,没有前款规定的人,或者前款规定的人无代管能力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
第四十三条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
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六条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他人依法收养由主张收养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
(一)下落不明满四年;
(二)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
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申请宣告死亡不受二年时间的限制。
警方提示
policetips
当为了躲债玩失踪,很有可能被宣告为失踪人或者死亡,但人躲了,债躲不了,债务会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被继承人)的财产(遗产)中支付。欠的债,还是要还的!
如果您还有什么想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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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法“晋”人心每日一问
为躲债玩失踪,会有什么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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